刑事律师: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2018-12-16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752次

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生活中,要是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话,则此时会构成教唆犯,按照我国的规定,就要实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到底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刑事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发育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击坏人对他们的腐蚀,法律作了特别规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没有起到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我国对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吧。首先要看被教唆的人是否实际犯了教唆的罪,要是没有犯的话,则可以对教唆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要是被教唆人属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话,那么此时应当对教唆犯进行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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