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1-08-11 来源:网络 浏览:770次

一、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20条规定,以下五种行为要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要受到处罚: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二、扰乱法庭秩序处罚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309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 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法庭的秩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时扰乱法庭,那么将是需要按照刑法来进行处罚的,但是,扰乱法庭秩序,对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要存在一些行为才能够构成该罪名。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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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8日下午3点,听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南磨房法庭的一审判决,70岁的北京市民刘春仲大爷脸上绽放出了满意笑容。门牙都已掉光的刘大爷对记者说:“这噪音实在把我们一家人害苦了。”法庭当庭判决:北京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宏宇公司)所开发的房屋因噪音污染,对刘大爷造成侵权损害,判决宏宇公司赔偿刘大爷一家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并承担噪音监测费325元。

刘大爷一家是危改回迁户,根据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宏宇公司将刘大爷一家安置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某楼104号房屋居住。2000年1月,刘大爷一家入住新房并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了《公有住宅租赁合同》。令刘大爷一家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所居住的房屋地下一层是给全楼供水的水泵房。水泵运行时发出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刘大爷一家的生活。刘大爷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对水泵噪音进行了两次治理,但噪音仍然存在。

2003年9月2日,刘大爷一家委托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自家房屋进行噪声检测,在刘大爷所居住房屋客厅内,在无背景噪声、一组屏蔽管道泵运行的情况下,实测噪声值为46.9dB。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1类标准为45dB。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大爷一家将宏宇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宏宇公司退房并赔偿损失,其中包括了噪声费、精神损害费等费用,合计达40多万元。

宏宇公司则辩称,对于刘大爷家房屋在2003年9月所检测出的噪声值46.9dB认可,但宏宇公司针对此问题可以就房屋做降噪处理工作或更换噪声低的水泵。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房屋内噪声超过45dB就要对居住人进行赔偿。而且刘大爷一家人都没有出现因噪声所致的人身损害,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刘大爷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所确定的范围,刘大爷一家所居住的小区属于居住为主的区域,夜间环境噪声标准值应适用1类标准即不超过45dB。而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的监测结果表明,原告居住房屋室内监测值为46.9dB,高于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故宏宇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其作为噪声污染的加害人应向原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刘大爷一家人近4年生活在超噪声标准的环境下,其身体、精神比他人附着以更多的负荷,精神损害是尽人可感受到的。

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庭判决宏宇公司赔偿刘大爷一家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并赔偿监测费325元。法院同时在判决书中指出,物质赔偿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已受噪声污染的生活环境,宏宇公司应尽快对水泵做降噪处理工作,保障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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