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对当事人威胁恐吓是什么罪

2021-10-06 来源:网络 浏览:702次

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对当事人威胁恐吓是什么罪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债权人发短信威胁恐吓什么罪

发短信威胁恐吓一般是出现在追债的过程中,面对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情况,此时债权人可能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法,如发短信威胁恐。那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债权人发短信威胁恐吓什么罪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优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权人发短信威胁恐吓什么罪

如果只是向某个或某几个特定的人发这类短信,而且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和伤害,那么对这种行为难以定罪。刑法学将这样的行为称为“犯意表示”,只不过是行为人某种不良意图或犯罪意图的表示,而不是具体的伤害行为。刑法惩罚的是行为,而不是犯意表示,所以这样的行为不能用犯罪来惩罚。

但是,这样的行为明显是行政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二、威胁恐吓情节较轻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威胁恐吓情节恶劣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对发短信威胁恐吓什么罪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其实发短信威胁恐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认定构成犯罪的,但此时也是违法行为,因此也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要是情节严重的话,则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此时的责任自然就是要重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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