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
- 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