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虐待罪是否是亲告罪

2022-09-23 来源:网络 浏览:439次

一、究竟虐待罪是否是亲告罪

亲告罪既有纯正的亲告罪,又有不纯正的亲告罪。虐待罪属于不纯正的亲告罪,虐待罪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如何区分一般的虐待行为与虐待罪

主要是如何判断情节恶劣。

1、虐待对象。年老、年幼、患重病或者残废而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实行虐待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2、虐待动机。为了逼使妻子或丈夫离婚而故意虐待妻子或丈夫;为了减少个人经济负担而虐待父母、子女;为了达到奸淫养女甚至亲生女儿的目的,以虐待逼其就范,或者因目的未达到而以虐待进行报复;因妻子生女孩而受到公婆或者丈夫虐待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3、虐待手段。虐待手段凶狠残忍,如采用针扎、开水烫、电击、皮带抽等手段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4、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期进行虐待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5、虐待频率。虽然虐待时间不长,但频繁多次虐待的,也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6、造成的后果。因虐待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致使被害人身体残疾、虐待致死、精神分裂、自杀身亡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对于虐待行为情节不恶劣、后果不严重的,应当采用批评教育的方式解决。尤其是父母对子女教育方法不当,简单粗暴,甚至打骂,但其主观上不是有意识地对子女进行摧残、折磨,所以不能视为虐待而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如果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究竟虐待罪是否是亲告罪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虐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虐待行为主要存在与家庭成员之间,通常情况下会对被害者造成一定的身体伤害,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被害者死亡。那生活中的哪些虐待行为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呢?虐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

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的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的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情节恶劣,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等等。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导致死亡,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

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但是,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与遗弃罪一样,虐待罪的立案标准中也是要求行为人的虐待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会被立案侦查。同时,一般的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如果虐待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就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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