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案按立案标准,应以被虐待人主动提出诉讼或检察官启动公诉为依据。此类案件主要属自诉性质,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因此若被害人身受重伤或死亡,构成公诉案件之时,警方得依法介入,展开调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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