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解除后应当撤案不撤案的,属于违反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 法律依据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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