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构成滥伐林木罪?

2022-11-09 来源:网络 浏览:437次

一、怎么样构成滥伐林木罪?

符合下面的4个条件构成滥伐林木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二、砍伐树木怎么判刑的?

砍伐树木会构成盗伐林木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砍伐树木最新处罚标准是:

1、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一般情况下,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私自砍伐树木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3~7年有期徒刑,还可以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的森林资源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私自砍伐,森林的范围很广,既包括防护林,经济林,也包括特殊用途林。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怎么样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相关内容: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有多种方面,其中建筑建设和绿化建设是不同的概念,园林工程也是一个城市非常重要的建设计划,每个地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建设相应的绿化工程,并通过质量检验,那么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 %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 301的有关规定。

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需要哪些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主管和监理(监督)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都应齐全)。

2、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3、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4、土壤和水质化验报告。

5、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检疫报告。

6、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我们可以知道具体的检验评定标准有很多,但是具体也会根据工程实际的竣工图和报告等资料来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就可以得到合格证书,一旦不合格就会被要求重新进行修改维护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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