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为人受到阻碍或者感到恐惧认为自己已不可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进行,就不是自动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不属于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不可能既出现犯罪未遂又出现犯罪中止,两者是不能共存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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