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2023-01-22 来源:网络 浏览:583次

一、内幕交易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1、自然人犯内幕交易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内幕交易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二款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内幕交易罪主体有哪些人

从证券内幕交易的主体上讲,我国《证券法》第68条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得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除了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为内幕交易罪的主体之外,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也是内幕交易罪的主体。所谓非法获取,可以是盗窃、骗取信息资料或者通过偷听、监听手段获取内幕信息。行为人一旦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就有了在该信息尚未公开前保守该信息秘密的义务。

内幕交易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能构成该罪。对于内幕交易的受害者进行民事救济,中国《证券法》没有专门加以规范,相对其他国家而言,中国的证券市场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其对内幕交易的处罚主要采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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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内幕交易罪的主体怎么认定?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金融秩序持续更新,这也使得新型犯罪不断增多,内幕交易罪就是其中的一种,它主要涉及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相关从业人员有必要了解该类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强律网的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内幕交易罪的主体。

1、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2、内幕交易罪的概念及主体

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内幕交易罪的主体,是指故意违反国家对股票、证券交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因而应受刑法处罚的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

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除自然人外,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它包括:

1、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员;

2、公司内部获取股票、证券发行、交易信息的人员;

3、股票、证券发行、交易从业人员;

4、公司的主管机关负责人员以及工作人员;

5、股票、证券发行、交易的中介人员;

6、其他有法定职责参与评判、审计的工作人员等等。

二、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三、是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除上述三种人能构成内幕交易罪主体外,其他人员由于不易知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因而不构成本罪主体资格。

内幕交易罪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犯罪,它的成立需要满足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主体、客体四大部分,一旦构成该类犯罪,不仅危害性大,还造成了对公众财产权益的侵害。如果您从事相关活动,则有必要对该内容进行简单了解。以上为您介绍的是内幕交易罪的主体认定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强律网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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