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占用5亩以上基本农田或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
2、非法占用5亩以上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合计达到该数量标准,或10亩以上其他林地,或数量仅达到前述标准的50%以上,但两项数量合计达到标准的;
3、非法占用其他数量较大农用地的。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