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别人偷东西怎么判刑?

2023-05-29 来源:网络 浏览:318次

一、法律规定别人偷东西怎么判刑?

法律规定别人偷东西应当是按照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量刑幅度分为以下三种: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 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二、怎么认定偷东西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法定的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也是定罪的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大小,可以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区别罪与非罪,衡量罪行轻重的重要标志之一。行为人只要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

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至于盗窃得手的财物,是据为己有,赠予他人,交给集体、甚至毁弃,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都是非法窃取之后的处置、下落问题,改变不了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本质,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偷东西构成犯罪吗

达到数额要求的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规定别人偷东西怎么判刑,这个问题在上文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盗窃他人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需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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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行为人实施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尸体,并且伤害了与死者具有血缘关系的人的感情,导致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矛盾冲突,从而危害一定的社会秩序与社会规范。那么,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强律网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所谓尸体,指自然人死亡之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尸体不以完整无缺为必要。如果尸体已经腐烂成为尸骨,不能认为是本罪所讲的尸体。

尸体,既包括整具遗体,又包括尸体的部分、遗骨、遗发,还可包括遗灰、殓物等。尸骨或遗骨不等于尸体,但从实质上看,盗窃尸骨的行为也可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法律解释上讲,将尸骨解释为尸体,也不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

“尸体”应作广义上的理解,包括尸骨和遗骨。但是否包括尸体的蜕化残留物和变形腐化物,如骨灰、遗发等,则应依据行为人盗窃、侮辱该“尸体”能否产生严重的危害性后果为判断标准,在决定能否成立成立盗窃、侮辱尸体罪。

因此,在判断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时,所考虑的不应是行为人侵犯的行为对象是否属于存在争议的“尸体”,而应重点考虑该种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否为刑法规定该罪时所需要保护的客体。从这实质的一点出发,根据具体情况方能加以认定,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盗窃侮辱尸体罪如何立案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立案标准如下:

1、盗窃、侮辱尸体的,应当立案。

2、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所考虑的不应是行为人侵犯的行为对象是否属于存在争议的“尸体”,而应重点考虑该种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否为刑法规定该罪时所需要保护的客体。如果您还是无法判断是否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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