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包括: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材料。
其中视听材料又分:录音资料、录象资料、电再计算机储存资料、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
争取减刑缓刑,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 证据包括:
- (一)物证;
- (二)书证;
- (三)证人证言;
- (四)被害人陈述;
-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六)鉴定意见;
-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