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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