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案件被立案,且被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才不能出境。对依法决定不准出境或者不准入境的人员,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出境、入境情形消失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撤销不准出境、入境决定,并通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立案的,不准出境,待案件结案后才能出境。当事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且法院限制出境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相关条件等都是会被限制出境的。所以立案后是需要配合调查的,如果是被告,还在调查期,是不可以出境的。
应当限制出境的情形有: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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