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家属恩可以探望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回家探望。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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