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留所,一般情况下家属是不可以探望的。根据相关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通常,只有被拘留人的律师可以依法进行会见。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律师会见被拘留人时,拘留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职责需要的时间和空间,不得监听律师会见谈话内容。此外,若因办案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在拘留所安排对被拘留人的询问、辨认、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谈话等侦查活动。在这种特定情况下,相关办案人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与被拘留人进行接触。总之,家属未经许可不能随意探望,要遵循拘留所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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