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持有和使用的刑事责任该如何依法追究?倘若行为人被判断构成持有假币罪,此时根据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追诉行为人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刑事责罚,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会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亦可能并处或单独罚款金额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若涉及数额巨大的情形,则或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数额极其庞大,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另外可能的五万多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财产没收等严厉惩罚。关于不当收取假钞且数额较大的情况,对于此类案例,虽然行为人误用的假钞数额较小,但由于未意识到所持为何物,因此尚不足以构成该罪名。在发现误收假钞后继续使用的做法,应当如何定论呢?我们在此主张,这样的行为其实已经可以视为行为人为假钞而进行的蓄意使用。如果数额较大的话,理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人在发现误收假钞之后,为了挽回自身的经济损失而使用这些假钞,倘若数量颇大,尽管可能值得部分谅解其事出无奈,然而这样的做法同样有损于货币的正常流转,使得假钞难以得以遏制,从而具备了可罚性的一面。当然,对于那些集合了受害人和加害者双重身份角色的行为人所进行的使用操作,在具体量刑的过程中理当予以适度的宽恕。【温馨提示】遇到类似问题不必慌张,点击咨询按钮,即可迅速连接到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的深入法律咨询服务,确保您的需求得到充分理解。通常情况下,您将在3~15分钟内获得专业且有针对性的解答。让我们共同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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