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期间,看守所应否通知办案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是有明确时限的,当期限到达之际,公安司法机关必须要实施相应的强制措施变更。在羁押期接近结束之前的七个工作日内,看守所必须向办案机关发送《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于超越法定羁押期限的情况,看守所还需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并抄送给办案机关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备份。【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