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造票据,变造票据是指没有改变票据权限的人非法改变除签章以外记载事项的行为。变造是对真实、有效的票据内容的改变。
2.伪造票据,伪造票据是指非票据上记载的当事人假冒他人名义签章并制作票据的行为。
3.仿制票据,仿制是指对真实、有效的票据或票据用纸的外观形式进行非法模仿制作的行为。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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