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方法与步骤针对刑事案件,根据规定,应由犯罪发生地区域内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和开展立案侦查工作。特别情况下,假如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点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此案时更适合,则该公安机关同样有权进行有效管理。此外,对于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要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以及犯罪行为呈现出连续、持续或继续状态的情况,这些相关区域内的公安机关原则上都可行使管辖权。同样地,对于犯罪对象遭受侵害的所在地、犯罪所得的实际获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及销售地的公安机关也都拥有适合的管辖权。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