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办案机关应当在拘留嫌疑人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2)检察院应当在7天的期限内决定是否逮捕嫌疑人,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不得超期羁押。(3)计算拘留期间时,应当将押解嫌疑人的路途时间包括在内,不得扣除而超期羁押。(4)依法不再拘留的,应当在时间届满后释放,不得因为节假日而延长拘留期限。(5)另外一种情形是,嫌疑人被拘留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届满,不论案件是否办理完毕都应当先行释放,不得超期羁押。
-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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