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如需实现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必须得到检察院院长的审批。如果有多位辨认人要为同一位被辨认者或是同样物品进行辨认工作,那么每位辨认人都应在独立环境下完成此项任务。当需要进行辨认时,见证人也可在场进行监督。对于辨认过程以及结论等相关信息,检察院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好记录,并由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员、参与辨认的人员以及见证人都在相应记录上签字确认。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