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行为人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之行为,在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实施了欺诈手段,从而骗取受害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所涉金额达到或超过二万元人民币,那么此种行为将会被视为刑事犯罪,应由执法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诈骗数额较小的案件,被告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并且可能被同时判处罚款;若犯罪数额较大,被告人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样也可能被同时判处罚款;而对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此外,如果单位涉及到合同诈骗罪行,那么该单位将被判处罚款,同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会按照上述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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