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从犯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在认定抢劫罪从犯时,首先要看其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表现。若行为人只是参与了部分抢劫行为环节,且在这些环节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比如只是协助实施了望风等辅助行为,未直接参与暴力、胁迫等主要抢劫手段的实施,可认定为从犯。其次,考量其对犯罪结果的作用程度。若其行为对抢劫行为的完成及危害后果的发生并非起关键作用,而是处于较为次要的地位,也倾向于认定为从犯。再者,其主观故意内容也是重要判断依据。若其主观上对抢劫犯罪的故意程度相对较弱,或者其参与犯罪更多是基于被胁迫、诱骗等因素,而非积极主动追求抢劫结果,也有助于判定为从犯。此外,与主犯的关系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协作情况等,也都在判定抢劫罪从犯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需全面、综合地进行分析判断,以准确认定其是否构成从犯及从犯的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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