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机关撤销取保候审程序的详细阐述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经验,公安机关撤销取保候审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首先,必须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合法代理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负责行使取保候审权力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提出撤销取保候审的请求,同时要明确陈述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其次,办案机构需要对上述请求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定是否符合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者,案件负责人才能撰写撤回申请报告并提交给有关部门审批。《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四)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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