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针对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规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其详细条款如下:“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使受害者产生轻微人身伤害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若故意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严重人身伤害,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故意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受害者遭受严重残疾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此外,如果本法中有其他特殊规定,则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为了确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对受害者所受伤害进行伤情鉴定。只有当鉴定结果显示受害者的伤势达到轻伤或重伤以上程度时,公安机关才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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