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具体条款规定

2024-05-07 来源:网络 浏览:52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针对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规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其详细条款如下: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使受害者产生轻微人身伤害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
若故意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严重人身伤害,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故意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受害者遭受严重残疾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此外,如果本法中有其他特殊规定,则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确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对受害者所受伤害进行伤情鉴定。
只有当鉴定结果显示受害者的伤势达到轻伤或重伤以上程度时,公安机关才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