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合法且权威性的法律规定,任何有损于他人尊严与声誉的行径,皆应视作是对他人尊严的严重侵犯,并将作为侮辱罪名而受到法律制裁。在此情况下,被告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剥夺部分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同样,我们的法律也明确指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内容:即任何人在公开场合使用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对他人进行公然的侮辱或捏造虚假事实进行恶意诽谤,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剥夺部分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然而,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只有受害人主动提出控告,才能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审理;但如果该行为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及国家整体利益,则不受此限制。此外,如果此类犯罪行为是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的,那么即使受害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亦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