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从犯而言,适用宽大处置措施时应综合考量其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及发挥的作用,同时结合是否涉及犯罪的实行行为等因素来确定相应的减刑力度。具体如下所述:(1)对于在一般共同犯罪活动中担任从犯角色,其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且并未直接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者,可以给予基准刑减轻30%至50%的待遇;若参与了部分犯罪实行行为,则对应的减刑幅度为20%至40%;如果其发挥的作用较为显著,但同样未直接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则可以给予基准刑减轻20%至30%的待遇;而对于那些参与了全部犯罪实行行为的从犯,则可以给予基准刑减轻20%以下的待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者,可以给予基准刑减轻50%以上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的待遇;(2)在同一案件中存在多个从犯的情况下,可以依据他们各自发挥的作用大小,将其划分为不同等级,参照上述规定分别进行量刑处理,每个等级之间的差距不应超过10%;(3)对于被迫参与犯罪活动的胁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给予基准刑减轻60%以上的待遇;如果其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无需判处刑罚的,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