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薪酬无法履行付款义务者,并不必然被判定为刑事犯罪。然而,倘若有人试图通过转移资产、藏匿行踪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是具备支付能力却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且涉及金额高达一定标准,即使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督办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的规定,此类案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情节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对于单位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将对该单位施加罚款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若存在前述两种行为,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如数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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