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职导致珍贵文物严重流失之案件的法律责任及判刑标准对于失职导致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确立,贵院的量刑标准如下:即倘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公务过程中,由于其严重不负责任行为,酿成了珍贵文物的损伤或流散,情节严重者,那么便要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这便是所谓的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散罪,它所定义的是:那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在处理公务时严重不负责任,从而导致珍贵文物受损或流散,并且此种情况给社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相关法律条款】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最后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且损害程度极其严重的话,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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