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战争时期危害居民罪行的立案法定原则若战争期间涉及到以下任何一个状况,都必须进行深入调查并及时立案:首先是(一)故意致使无辜居民失去生命或遭受重度和轻度伤害达到三名以上的情况;其次是(二)对无辜居民实施强迫性关系的侵害行为;再者是(三)故意破坏无辜居民财产并达到价值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标准,或者虽未达此标准,但犯罪手段恶劣且造成的结果极其严重的。而所谓的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则是专指在战争时期在军事行动范围内对无辜居民的财产进行强制性抢劫或抢夺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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