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之于诈骗罪,其立案所依据的法定标准为贵重商品或服务实际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该规制所援引的法律依据源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文划定,即单笔诈骗涉案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或者多笔累计涉案金额在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或者单笔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者,均应依据相关法规被认定为涉嫌刑法第266条之规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