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款私自用作他途且所涉金额过大,若超出三个月仍未归还,便可被视为刑事犯罪行为;但若是为了赢取经济收益而私自调用公款,则不受挪用时限及退还与否的制约,只需满足特定条件,即可按挪用公款罪行予以惩处。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