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触犯本法令所制定的罪行的,应根据其行为后果的轻重程度,按照下列法律条款予以相应的刑事惩罚:1.对于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的行为人,若销售行为人明知其产品为假货或已失效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是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将不符合标准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误以为合格产品进行销售,导致生产方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2.如果生产方因此遭受了重大损失,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3.若生产方因此遭受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4.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应对该单位施加罚金刑罚,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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