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

2024-06-02 来源:网络 浏览:185次

若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对生产及销售劣药罪进行立案:
(一)导致人员遭受轻、重伤或死亡;
以及(二)其他对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
销售劣药罪主要是指在违反国家药品管制法规定的前提下,进行销售劣质药物的行为,该行为可能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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