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是一种以非法占有所求为目的,威胁或要挟受害者,强行索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该行为可采用暴力侵害人身安全、破坏财物或是损害他人名誉人格以及揭露隐私及违反纪律、法规等手段。威胁或要挟的对象可以是财产所有人、持有人或管理者,亦或者与上述人员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其核心在于对受害者施加精神压力并使其产生恐惧,从而被迫在规定期限内或现场交付财物。威胁或要挟的形式不设限制,既可面对面实施,也可用书信、电话或他人转述等方式传达,只需让受害者知晓即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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