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不得在两省处理且不可两地立案,应遵循“犯罪行为地管辖原则”,即包括犯罪行为及结果的地域均可作为管辖范围。涉及到帮信罪的行为地,可能包括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以及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的场所。任何位于上述地点的公安机关皆具有立案权,通常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单位触犯此罪,则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按第一款规定处罚。如有前述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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