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2024-06-15 来源:网络 浏览:198次

1、犯罪客体:
通讯公共安全受到侵害。
2、客观行为: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至足以影响公众人身财产安全之程度。
破环方式多样,如拆毁或损毁关键部件,毁损机器设备,剪短电线,切断电缆,锯断电线杆,故意违规操作导致机器设备受损及广播、电视、电信无法正常运营等等。
若使用放火或爆炸等手段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并危及公共安全,即构成本罪与他罪(可能为放火罪或爆炸罪)的想象竞合犯。
依从一重处罚规定,应按照放火或爆炸罪判罚。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涵盖普通公民及广播、电视通讯从业者。
只要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成为罪犯。
4、主观心态:
本罪主观上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破坏广播电视、电信设施会威胁通讯公共安全,并希望或放任此种后果的发生。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8210886195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