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均可归还,但不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在取保候审期间触犯取保候审的禁令;2.故意犯罪;3.用于偿付被害人损失、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或执行财产刑的。依据相关法律,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的判决书生效后,若其缴纳的保证金属于其私人财产,并需用于退赔被害人、偿还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或执行财产刑,法院有权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将全部保证金移交给法院进行处理,剩余部分则应返还给被告人。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者,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可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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