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秩序扰乱行为包括:1、针对司法工作者或诉讼参与者进行侮辱、诽谤及威胁,拒不听从法庭指示,严重干扰庭审活动;2、对司法工作者或诉讼参与者实施暴力;3、大规模骚动,冲击法庭现场;4、破坏法庭设备或抢夺损毁诉讼文件、证据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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