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客体要件: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受到侵害。中国拥有大量珍贵文物,盗掘行为导致文物严重流失及保护不足,造成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损失,甚至直接损毁,社会危害极大。古文化遗址包括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包括帝王陵墓、烈士墓等。若非针对此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则不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盗掘并非简单的盗窃或破坏,而是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挖掘行为。行为方式多样,包括秘密或公开、单独或集体实施。本罪属行为犯,不以结果论罪,仅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尽管多数情况下盗掘行为会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造成严重破坏,但未造成严重破坏者亦不能排除犯罪嫌疑。(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能否构成本罪尚无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本罪系单位组织策划实施,可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而非直接追究单位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须为故意,且通常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中文物之目的。对于间接故意能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只要行为人为故意,即便对盗窃对象是否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文物存疑,仍可构成本罪。因此,本罪可由间接故意构成。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