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客观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这里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包括未通过国家统一的医师资格考试、未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等情形。其次,行医行为具有经常性和反复性。偶尔的、临时性的帮助行为一般不认定为非法行医。再者,行医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比如导致就诊人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甚至造成就诊人死亡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要情节严重,也可构成此罪。例如,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总之,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需综合考虑上述客观方面的要素。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