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依法启动军事物资征集相关案件的调查程序:
(1)无合理原因连续三次拒绝军事征用;
(2)以暴力、威胁或欺骗等方式阻挠军事征用;
(3)串联或煽动他人参与集体抗拒军事征用行动;
(4)对重大军事物资征用行为进行拒绝,导致重要军事任务无法完成;
以及(5)其他严重妨碍军事物资征用工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