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被拘留者需经历大约10到15个自然日方可得到释放,当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37个自然日。
然而,若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那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当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经过内部评估,判定其需要被逮捕时,必须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并获批。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