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限即刑事案件追责时效,特指刑事法律设定的罪犯刑事责任追究的有效期。具体内容包括:一、犯罪最高刑期未满五年者,经过五年后不再追究;二、对于最高刑期在五至十年之间的犯人,过了十个年份则不予追溯;三、在最高刑期达十年及以上的情形下,过十五年后不再追诉;四、对于最高刑罚为无期或死刑的罪犯,过二十年后不再追诉。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然而,以下两种情况不受追诉时效限制:1、在公检法等机构立案后逃脱侦查或审判的;2、受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相关部门应立案却未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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