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即在法律程序中采用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针对案件涉及的特定问题,进行鉴别与评估并出具相关鉴定意见。根据法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在司法鉴定委托生效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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