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服刑人员能否在父亲离世时回家奔丧。然而,法律允许其在面临此种情形下,向狱方提交申请返家参与亲人的葬礼仪式。如若得到狱方批准,便可返家尽孝;否则,将无法成行。【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五十七条,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伏法表现的;(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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