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导致人员伤亡的定义为,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避法律责任,使受害者丧失救援机会导致死亡。具体分析如下:首先,若行为人逃逸后疏忽对受害者的处理和关注,仅为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则需承担因逃逸导致人员死亡的责任;其次,如果行为人明知受害者伤势严重,却故意将其置于光线阴暗或隐秘之处,导致受害者因后续交通事故死亡,那么行为人的行为便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再者,若行为人将受害者转移至路边相对安全处,期待他人发现并施救,然而受害者最终因其他车辆交通事故等原因死亡,此时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因逃逸导致人员死亡的责任,取决于受害者的伤势严重程度;最后,若行为人误以为受害者已死,故意将其置于易受其他车辆碾压的位置或用杂物遮挡,从而导致受害者因再次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死亡,尽管逃逸并非直接致死原因,但仍可视为因逃逸导致人员死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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