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无意离婚,则另一方可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初次进行此类诉讼时,若无法律规定的夫妻情感破裂证据,法院便极可能维持原状,不准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若无足够理由离婚,而配偶坚称感情仍在,希望能继续共同生活,从而成为拒绝离婚的有力借口。对此情况,法官常会给予被告机会,期望二者重视并维护现有的婚姻关系,以裁定诉讼申请被驳回。然而,对于首次起诉离婚能否成功仍需视具体情势而定,如在第一次起诉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已达至“情感破裂”程度,那么同样有可能获得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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